上傳準則和政策

2017-03-28更新

相片、文件和錄音的原則

FamilySearch 「相片」、「文件」和「錄音」應該要能讓個人分享有關祖先的內容,幫助家人彼此認識和互相關愛。下列原則適用於所有相片、文件和錄音:

合宜。內容應符合端莊和美德的合宜標準。

切題。內容應支持家譜的宗旨。

讓心轉向。內容應能幫助個人認識並喜愛自己的祖先。

非商業性。內容不應該為商品打廣告或促銷。不應該侵害智慧財產權。

相片、文件和錄音篩選政策準則

內容之影像、描繪或敘述,不得涉及

  1. 裸露或不端莊。相片中人物的衣著應確切拉上拉鍊,並將釦子扣好。

  2. 神聖或其他與宗教有關的內容。

    1. 服裝
    2. 儀式
    3. 教長祝福
  3. 穿著異性的服裝。

  4. 非教會網站的連結(也就是不可有URLs)。

  5. 任何形式的淫穢或褻瀆話語。

  6. 只出現軀幹部分,但未拍攝到臉部。

  7. 人們親吻嘴巴的影像:人們親吻對方的嘴唇,或是即將親吻對方的嘴唇,不論性別、年齡或關係為何。

  8. 產品或網站背書。衣服、廣告看板或卡車等上頭的商標或字樣等。將個別評估。

  9. 不法行為、產品或服務。這包括毒品。

  10. 粗俗,粗俗的姿勢動作或粗俗的語言。

  11. 仇恨或歧視的表現。

  12. 暴力和致殘。

    1. 戰爭、狩獵和釣魚的相片將個別評估。
    2. 身體穿洞或刺青的相片將個別評估。
  13. 提倡種族主義。

  14. 為現有的作品、事業或慈善機構宣傳。

  15. 商業內容。唯一的例外情形是如果:

    1. 你有該內容的法定權利。
    2. 版權已經過期。

編輯的相片、文件和錄音不得失真、造假或誤導人。並且,團體照裡只要有其中一人違反任何一項準則,該相片就不予核可。

新上傳、之前已上傳至 FamilySearch 或是在 FamilySearch 上建立的影像、文物或檔案,只要違反提交政策,就會被限制使用。